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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新获证书认证人员可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3-10-18 18:00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实践的重要一环, 积极广泛开展行业调研,着力解决从业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认证人员属于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因此新获证书(新获得实习资格)的认证人员可按上述规定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在三季度的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区域新获证书的认证人员无法按照“继续教育”选项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协会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9月,通过牵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就新获证书的认证人员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事达成共识。后续将由协会逐年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供新获证书的认证人员证书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证书信息受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后新获证书的认证人员可于次年按照“继续教育”选项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协会今后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发挥行业组织扎根行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凝聚合力的特有优势,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全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围绕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强服务的“三转一强”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持续完善服务措施和方法,为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多做实事、多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