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认证机构、认证审核员:
在2008年上半年办理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的过程中发现,丁兴华(身份证号码321085196308290232 )、贺梅(身份证号码14010319520722122)、吴建国(身份证号码31011319550625751X)、姚海云(身份证号码310107196906192484)、刘友臣(身份证号码230204195601250235 )、胡昭键(身份证号码310109196807152017)等6名审核员在未取得《转换机构证明》的情况下,擅自代表其他机构从事认证审核活动,违反了《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现根据《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以上6人公开通报处理。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