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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认协服[2008]119号
各认证机构、认证审核员:
根据《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发布以来的具体实施情况,结合前一阶段征求意见的情况,协会对《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办理程序》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请相关机构和人员自发布之日起照此办理。
附件: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办理程序.doc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