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2)135号〕正式发布实施。该《意见》作为市场准入领域的制度设计,紧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充分考虑深圳既有的创新基础和能力禀赋,找准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关键点,打通制约高质量创新发展、制约“双循环”的中阻梗,为深圳打造高标准市场准入环境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与重要的制度支撑。《意见》内容共涉及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领域在内的6大领域,包括24条具体措施。
在《意见》形成的过程中,
积极参与,并按照发改委要求,针对《意见》第二十二条“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采信试点”,开展了相关课题的研究。并与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相关信用评价、大数据评价等公司做了前期研究准备工作。
下一步, 将按照《意见》中相关举措的具体要求,在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职能,切实调动社会资源优势,与相关单位一起积极围绕标准制定、行业自律、认证结果采信等方面高效行动、体现作为,推动第《意见》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落实落地,助力探索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创新、融合发展新路径,为打造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做出更多贡献。努力取得更多可以复制借鉴的做法和经验,在更大范围内促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成为推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希望行业会员单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共同发挥行业优势,为推进国家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