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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2012年继续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20 21:17

日前从国家认监委获悉,为持续保持和不断提升认证人员队伍的专业能力,提高认证服务质量,推动认证认可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认监委将在2012年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行业继续教育工作。

据了解,2012年认证认可行业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以前所有取得 注册资格的管理体系与产品认证注册的人员,包括各注册范围以及各注册级别审核员与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通用课程、专业课程、机构自定课程三部分:通用课程学习8学时,专业课程学习8学时,各机构自定课程学习由认证人员所属认证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机构自定课程部分学时要求为:单一注册领域认证人员为8学时,两个及以上注册领域认证人员为16学时。2012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3月至11月底。

在继续教育组织方面,国家认监委继续授权 负责2012年度继续教育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含专业课程内容的制定、收费标准和继续教育证书及发布工作)。继续教育的结果将作为注册人员年度确认的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认监委要求,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 将根据注册准则要求作出相应处理。

在继续教育实施方面,通用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培训工作由 以及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课程培训师资和课程设计需经 确认后方可开展培训活动。

将针对2010年和2011年继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在2012年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定期跟踪、监督继续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及时收集继续教育的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

2011年, 承担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课程10门,开办培训班321个,培训覆盖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同时,为满足大陆以外的审核员的需求,还在香港和台湾两地开设了培训班。网上培训33307人,面授20882人,共计培训54189人次,共有324位教师参与授课。期间,国家认监委共计监督8班次, 共计监督28班次,收回调查问卷1700余份,继续教育工作得到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普遍好评。